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鲁教语办函〔2023〕43号
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公示的通知
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: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工作,根据《山东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 标准的通知》(鲁发改成本〔2022〕222号)相关要求,我办决 定规范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公示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《关于明确普 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鲁发改成本〔2022〕222号) 规定,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按照社会人员每人次50元的收费标 准收取,在校学生每人次25元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二、具体要求 1.请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将以上收费依据和标准,统一在 《测试通知》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“阅读报名须知” 里面进行公示。
2.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要高度重视、严格执行,做好我省 普通话水平测试公示工作。我办将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,对没按要求公示的测试站进行通报。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3 年11月6日